kb体育3.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融媒体中心汉语播音员(主持人)公开招聘2人公告
因单位发展需要,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校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2.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毕业,且取得国(境)外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并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第一批次优选校招高校毕业生66人,详见《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与岗位需求(第一批次)》(附件1)。
第二批次统一招考高校毕业生76人,详见《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与岗位需求(第二批次)》(附件2)。
5.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按照招聘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职业禁忌症,适应企业工作,在指定的医院健康体检合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本科生出生日期为1998年1月1日及以后,硕士研究生出生日期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博士研究生出生日期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专业情况和个人意愿,可从两个批次相关岗位表中各选择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报名,但同一批次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报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第一批次优选校招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2023年4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批次统一招考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2023年4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注:所有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与岗位匹配的自我介绍视频(含求职理由、自我评价等,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限制在20M以内,可用视频软件压缩处理)。
凡认可本公告的公平、公正性,对公告具体内容理解且无任何异议的符合条件人员,可自愿报名。不符合或不认可本公告要求的人员,请勿报名。
1.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岗位需要,结合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筛选。
2.两个批次招聘岗位均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应聘人员可于4月30日后登录报名网址查询初审结果。
3.同一岗位笔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由第三方专业机构通知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决定对该岗位招聘计划进行调减或取消,并告知相关应聘人员且不再补报。
4.专业类别审查依据为《2023年国家公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颁布的专业目录或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部门出具的建议为依据。
(1)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写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前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
(2)笔试费用。获得笔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需要3日内在指定的网上银行交纳考务费120元(每批次)。逾期未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人员及注意事项等,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公告,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1)入围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尾数同分跟进,即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达不到1:5比例的,可从未入围面试考生中择优进行调剂,并结合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名单确定后,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及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2)面试确认。通过信息或公告的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如入围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面试,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在面试开始3日前放弃面试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尾数同分跟进)。
(4)面试内容主要是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沟通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形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参加报考资格复审与考察人选。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人员、注意事项等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通知。未入围面试的,不再通知。
(1)成绩计算。按照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2)成绩排名。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商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加试办法,并通知相关应聘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与考察人选,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及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与体检资格或是未通过资格复审与考察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征得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若招聘岗位仍然空缺,可从符合空缺岗位条件的入围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择优递补,并组织进行相应的资格复审、考察与体检工作。
1.资格复审。国(境)内院校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国(境)外院校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用人单位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因特殊原因,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作出书面承诺后,可先进行考察与体检。
2.考察。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交《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考察表》(附件3)。
资格复审与考察人选达不到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阶段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取第三方软件,由体检对象自行上网点击完成。“心理测试”结果作为体检一项内容。
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烟草人才招聘平台(,行业资讯/人事与培训/人才招聘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及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聘结果公示后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和补录。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人事部门通知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点击查看内蒙古 各盟市 最新招聘信息
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其中,录用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因未取得相关材料作出书面承诺的,原则上应当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材料,并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如相关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尚不齐全的,暂时不予办理入职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及相关所属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新招录人员在录用单位工作满3年后方可流动。异地工作的,结婚前由单位提供免费食宿。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点击免费领取烟草备考资料
(二)本公告报名网址是应聘人员报名的唯一网址,未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招聘信息转载,应聘人员通过其他链接网站投递的报名信息无效。
(三)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通过信息或公告的方式通知获得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资格的应聘人员,未获得以上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再通知。如应聘人员接收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事项的,视为放弃相应资格。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写报名信息及所提供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在招聘各环节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签订就业协议或被录用的,解除其协议或劳动关系,并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六)应聘人员在入职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前应自行与其他单位解除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书》,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1: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与岗位需求(第一批次)
附件2: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与岗位需求(第二批次)
为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发展,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健康安全发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本次面向社会计划招聘总量管理核定控制数幼儿教师50名,其中县城内控制数幼儿教师40名、套海幼儿园控制数幼儿教师4名、塔尔湖幼儿园控制数幼儿教师6名。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户籍要求:报考县城内幼儿园控制数幼儿教师岗位需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报考套海幼儿园、塔尔湖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需具有五原县户籍。(取得以上户籍要求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1日)
4.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现任教于五原县公办幼儿园的临聘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5.现在我县服务和在我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服务期未满的需有人社局证明)、“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未满的需有组织部证明)、“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未满的需有团委证明)不受户籍限制;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要求:需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在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聘人员须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2寸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扫描件。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专以上学习简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或待业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在报名阶段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证件上的信息相一致。
5.本次考试报名费用20元、考务费用100元(每人每科50元),合计120元。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2日上午9:00--2023年3月29日上午12:00。资格初审工作由五原县教育局负责实施,资格初审工作在应聘人员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将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
3.所设专业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进行设置,专业审查以应聘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上标注的为准。
4.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报名费缴纳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费缴纳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29日上午12:00。
5.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和“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进行公布。
7.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于2023年4月18-21日。
1.报名成功的人员随时关注并且及时登录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站()进行笔试准考证的打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4月18-21日。
3.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人数之比),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五原县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数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届时将及时公布公告到“五原县人民政府网”和“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请考生及时关注。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统一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不予计分。
5.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卫生学》等)。
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予以照顾。
7.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加分)×4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8.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和“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
1.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2:1的比例(通过笔试的考生人数与岗位录用人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资格复审工作由五原县教育局负责实施,采用线下审核的形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和“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进行公布。
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且及时登录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站()进行面试通知书的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前半小时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试讲和基本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基本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技能测试包括键盘、声乐、舞蹈表演及美工操作。
2.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和“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进行公布。
2.按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标准》由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和“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进行公布。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考察工作由五原县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及工作或学习表现。
3.被考察对象有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经五原县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拟录用资格并按报考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体检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教育局将聘用报告和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备案表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
(二)控制数人员待遇按照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规范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总量管理和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巴教通字〔2022〕58号)文件执行。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取消笔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等,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发行的出版物以及组建的微信群、QQ群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协议包过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融媒体中心汉语播音员(主持人)公开招聘2人公告
为做好乌拉特前旗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汉语播音员(主持人)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公告,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18周岁和35周岁,年龄计算日期从公告发布日计算,即1987年3月20日(含)至2005年3月20日(含)),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6.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播音主持及相关专业优先);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热爱新闻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节目策划能力、语言组织表达能力、节目驾驭能力,没有斜视;
9.符合播音员(主持人)职业形象要求,思维敏捷,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较强;
以上条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先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然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表内报名序号由招聘单位填写,应聘人员不填写,除签字须手工填写外,其他内容必须打印。在填写学习与工作经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不予审查通过。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初试、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6.应聘人员须对邮箱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注: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上报后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在初试通过前可以修改并重新保存提交,初试通过后不可修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从报名至完成聘用)务必保持有效和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随时关注自己报考邮箱,查询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以邮件形式反馈给应聘者本人;审核未通过的,以邮件形式回复其原因;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并电话或邮件形式告知乌拉特前旗融媒体中心。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初审通过的,及时下载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初试。
男、女初试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均不低于6∶1。资格初审截止后达不到初试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适当调整初试开考比例。
3.初试所需资料:进入初试范围人员需携带已审核通过的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户口本复印主页、户主页、本人页)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初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初试,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初试满分为100分。初试内容为新闻播报和即兴主持两项,根据应聘者的形象、声音、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试镜效果等方面进行现场评分,初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初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最终总分。
6.融媒体中心将通过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试通过人员男、女各6名进入笔试环节,并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应聘人员要及时予以关注。通过初试人员的报考信息将直接录入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参与全市事业编招聘笔试和面试等相关环节,录入后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之后所有程序全部按照《2023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进行。初试未通过人员可按照《2023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要求进行其它岗位报考。
7.初试由乌拉特前旗融媒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旗委组织部、宣传部、旗人社部门指导监督。
9.考生如自愿放弃本岗位资格造成笔试环节人员空缺的,视情况考虑进行递补或减少进入笔试环节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为做好巴彦淖尔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38人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2《2023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优秀社区工作者”和“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项目人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2.“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3.“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18周岁和35周岁,年龄计算日期从公告发布日计算,即1987年3月20日(含)至2005年3月20日(含)),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以上条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含),“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定向招聘“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优秀社区工作者”和“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不限定特定招聘对象的岗位)进行第二批报名。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第一批:定向招聘“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优秀社区工作者”和“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报名
注: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左侧“查询报考信息”功能中选择任意岗位查看相应岗位报名人数等信息。请应聘人员在相应的报名时间内选择好职位及早报名,防止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特别提醒:2023年3月26日17:00至3月27日12:00,2023年3月31日17:00至4月1日12:00期间,应聘人员须随时关注本人资格审核状态,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根据资格审核意见重新完善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3月27日12:00,2023年4月1日12:00资格初审时间结束以后,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本阶段不能再重新提交或改报。
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同一次招聘考试,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注册登录后需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限200字以内)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要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历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经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否则,审核单位将不予审核通过。
应聘“社区工作者”岗位的,需填写上传附件3《巴彦淖尔市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推荐表》,否则,审核单位将不予审核通过。
5.应聘人员须选择岗位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与本人毕业证专业一致的岗位报考。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信息。
6.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名称中包含“类”字的为专业类,不包含“类”字的均为具体专业名称。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7.在注册报名账户和填写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要注意信息准确。在反复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
注: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后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以修改并重新保存提交,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修改。所有应聘人员都要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应聘人员在注册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从报名至完成聘用)务必保持有效和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8.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9.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部门于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120元(考务费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
(1)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在线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
(3)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缴费人数之比)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在定向招聘“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优秀社区工作者”和“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报名期间,已成功报名并交费的考生,所报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考生仍保留报名和交费资格,资格审核状态自动调整为资格审核未通过,应聘人员可在下一批次规定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
调整或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于取消开考的岗位,应聘人员交费成功的,予以退费(所交费用通过缴费原渠道退还应聘人员)。
(四)报名成功的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凭此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打印时间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须依次进行递补。每一环节同一岗位计划递补最多进行1次。组织人社部门下发批复文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不再进行递补。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7日9:00。(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2科,满分分别为150分。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三类。医疗卫生类含6个子类,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各岗位对应的试卷类别由用人单位在招聘岗位表中明确并以《招聘岗位表》为准。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
(四)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五)笔试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六)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七)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二)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1.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面试由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组织人社部门指导监督。
3.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考生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考生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应聘其他岗位,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结构化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时,采取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考察专业能力水平的,由招聘单位结合实际,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一)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加试形式由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由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各旗县区及市直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不予聘用。
(五)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六)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栏。